可持续的城市和人类住区
说明
人类住区
城市是思想、商业、文化、科学、生产力、社会、人类和经济发展的枢纽。城市规划、交通系统、水、卫生设施、废物管理、减少灾害风险、获取信息、教育和能力建设都是与可持续城市发展相关的问题。
2008年,全球城市人口有史以来第一次超过了农村人口。这一里程碑标志着全新的“城市千年”的到来,预计到2050年,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二将生活在城市地区。人类一半以上居住在城市,城市居民人数每年增长近7 300万,据估计城市地区创造全世界70%的国内生产总值,因此给许多人带来了经济增长和繁荣。
鉴于这一主题对全球发展努力的重要性,最近在世界各地都出现了从城市角度推动可持续发展的运动。这一运动的结果体现于关于城市和城市发展的专项目标被纳入了《2030年议程》,即可持续发展目标11,“建设包容、安全、有抵御灾害能力和可持续的城市和人类住区”。人们还认识到城市问题的交叉性,这些问题影响到其他一些可持续发展目标,包括目标1、6、7、8、9、12、15和17等。作为2016年人居三大会成果文件通过的人居署补充性《新城市议程》,力求为到2036年的城市增长和发展提供国家和地方指导方针。
在《2030年议程》通过之前,千年发展目标7具体目标11呼吁作出努力,到2020年时实现“使至少1亿贫民窟居民的生活明显改善”。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二届和第三届会议也讨论了可持续人类住区发展问题。“促进可持续人类住区发展”是《21世纪议程》第7章的主题,其中呼吁:(1) 向所有人提供适当住房;(2) 改善人类住区管理;(3) 促进可持续的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4) 促进综合提供环境基础设施:水、卫生、排水和固体废物管理;(5) 促进人类住区可持续的能源和运输系统;(6) 促进灾害易发地区的人类住区规划和管理;(7) 促进可持续的建筑业活动;(8) 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和能力建设以促进人类住区发展。
《2030年议程》第89段呼吁主要群体和包括地方当局在内的其他利益攸关方报告其对执行该议程的贡献。地方和地区政府在《2030年议程》“本地化”方面拥有丰富的宝贵经验,在动员广泛的利益攸关方、促进“自下而上”和包容的进程以及形成多方利益攸关方伙伴关系方面发挥着领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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